近日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應縣教育局釋出了
2026年3月江蘇省寶應中學
公開招聘競賽指導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招聘,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江蘇省寶應中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競賽指導教師(事業編制),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招聘。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招聘。
(三)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38週歲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後出生);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6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3週歲(1982年3月20日及以後出生)招聘。如具有教師序列副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者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1980年3月20日及以後出生);如具有教師序列正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者應聘年齡可放寬至50週歲(1975年3月20日及以後出生)。
(四)符合《2026年3月江蘇省寶應中學公開招聘競賽指導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後)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招聘。
(五)非2026屆畢業生應聘,須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招聘。2026屆畢業生應聘,可以透過公開招聘先行聘用,但被聘用人員應當在聘用之日起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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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迴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招聘。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招聘。
二、招聘崗位
可透過以下網站查詢《崗位簡介表》招聘:
寶應縣人民政府網站 (
三、招聘程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式進行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採用網路方式招聘。應聘人員在寶應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
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徵得所在單位同意,2026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徵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範類2026年畢業生報名前應徵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資格複審前提供招聘。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訊表3個工作日後,可透過郵箱查詢是否透過資格初審,透過資格初審的即為報名成功招聘。本次招聘崗位不限開考比例,根據報名情況適時啟動面試程式,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通知為準。本招聘為長期招聘,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可至2026年12月31日,其間崗位招滿即止。招聘動態及時公佈。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招聘。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係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
考試前對透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考試資格招聘。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審查未予透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江蘇省寶應中學、寶應縣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招聘。
面試採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招聘。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入圍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招聘。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中組部、國家衛健委對有關專案檢查標準已經調整的,按新標準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規定組織實施,江蘇省寶應中學統籌負責招聘。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寶應縣教育局、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在寶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招聘。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許可權、程式備案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於5年招聘。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係,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後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寶應縣教育局或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招聘。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招聘。
四、聘後管理及待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招聘。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縣鄉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招聘。
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競賽教練的相關獎勵按《寶應縣教育系統學科教練員引進就業獎補指引》另行發放)招聘。
五、紀律與監督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招聘。
七、本公告由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寶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 源丨揚州人社、寶應縣人民政府官網
編 輯丨張婷婷
校 對丨王海豔
初 審丨劉 雷
復 審丨古洪慶
終 審丨李文峰
注:部分內容或圖片來源於網路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