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聲音丨著力提升社會投入水平 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

改革聲音丨著力提升社會投入水平 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

改革·聲音

著力提升社會投入水平

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

龐麗娟

按照黨的二十大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部署,要以率先建成教育強國引領和支撐現代化強國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是根本,戰略性投入機制創新是關鍵教育。為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相結合,經費投入保障需堅持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體,並且強化加快建立健全多渠道籌措機制,大力提升教育領域社會投入水平,著力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

在新時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程序中,教育作為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大民生工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予以了全方位大力投入,實現了公共財政支出佔GDP不低於4%的目標,使我國教育事業實現了跨越式大發展,為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奠定了紮實的基礎教育。但是,需要看到的是,非政府性的社會投入佔教育經費總規模的比例長期較低。2005年至2024年期間,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中財政性教育經費佔比從2005年的61%逐年上升至2012年的80.3%,隨後8年一直穩定在80%的水平,自2021年的79%逐漸小幅下降到2024年的78.6%。與此同時,民辦教育舉辦者投入從5.4%逐步下降到0.3%;學校靠自身運營獲得的學費、培訓費之類的事業收入佔比從28%的歷史最高點減少到約17%,其中學費佔比從18.4%下降到14%。另外,社會捐贈率從1991年的8.6%歷史最高逐步減少至2024年的0.21%,年均增長率約為-5%。

2035年,我國要建成教育強國教育。相對這一戰略目標,當前的社會投入規模明顯過小,是不相適應的。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與促進和保障社會投入的機制尚不健全,缺少相應的有力政策制度舉措有密切關係。社會投入渠道不夠暢通,激勵機制不夠有效,難以推動形成學校、企業與社會深度融合的多渠道經費籌措合作機制。

在全面建設現代化強國新徵程中,加快率先建成教育強國,到2035年總體實現教育現代化,必須有更大規模和更高水平的經費投入保障教育。為助力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明確提出的“健全教育戰略性投入機制”,按照教育政治性、人民性、戰略性的要求,在堅持公共財政投入保障的同時,加快最佳化政策和完善機制,充分激發多主體積極參與興教辦學的活力,全面提升社會投入水平,形成政府投入高效和市場配置有為的教育投入新格局,實現教育投入總體規模的持續增長,並有效支撐教育改革發展,為高質量教育體系建設提供持續的強有力保障極其必要。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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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有力激發社會力量參與興辦教育的動力教育。鼓勵、引導和支援社會力量在非義務教育領域以人力、物力、財力等多種方式參與辦學與興教,特別是圍繞大力發展多樣化特色高中、職業教育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改革,支援高等教育科技成果轉化和人才的校企聯合培養等積極發揮作用。如,支援企業設立教育發展基金,創辦高水平研究機構和學校,開展驅動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湧現的新技術研發與深化應用,大力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生產實踐過程與創新技術研究、教育教學與人才培養。再如,創新企業合理回報機制,支援社會力量參與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專業化運營管理服務;支援探索舉辦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投入、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益。

——推進高等教育招生培養改革,有效拓展社會投入空間教育。在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按照高校分類改革發展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作用,強化市場需求導向的高等教育資源和服務有效供給。其一,探索高等教育“計劃外招生”,實施市場定價收費。未來一段時期,我國高等教育既要滿足現代化建設程序中人才強國和人的全面發展、人口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又要滿足人民群眾“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普遍自我提升需求,同時還要應對高等教育體系自身執行和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因而,亟須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各型別高等院校根據社會需求提供更多種形態的人才培養服務,適度擴大多種型別的招生規模,尤其是專業型研究生的培養型別與規模。因此建議,學費總體按照成本與市場機制進行定價,以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全面發展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其二,在高校培養環節加快推行學分制收費改革。既有利於強化個體選擇機制對高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的“倒逼”,同時也有利於推動實施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學科專業打破學年制,而積極實行培養目標框架下的基於培養質量與課程數量的學分制,以有效縮短學業年限,使各類人才與人力資源儘早進入社會,更多釋放人口結構與質量紅利。

——強化稅收減免優惠激勵,有力引導教育領域社會捐贈教育。建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捐贈的稅收減免的規定,加大教育捐贈稅收減免的力度,並監督實踐落實。同時,降低對高校小額捐贈的門檻,以吸引和鼓勵更多社會人士與力量對高校捐贈。並且,擴大非貨幣捐贈的稅收優惠範圍,以全面拓展教育領域投入支援的多元化來源渠道。在捐贈使用方向上,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向,積極探索實行社會投入經費與非貨幣捐贈面向特定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與薄弱學校的“定向制”;同時加強捐贈投入使用的管理、效益評估與社會化反饋。

(作者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文章來源教育:《人民政協報》3月31日 10版

責編教育:朱英傑

製作教育:王麗媛

稽覈教育:賀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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